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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李振    发布日期:2017-07-18 10:29:58    文档来源:市贸促会    已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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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文化、技术、金融等交流的促进工作,为全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三资企业提供国际联络、国际展览、国际培训及国际经贸法律、信息、经贸业务代理服务。

(二)开展全市招商引资的促进工作。参与全市大型的招商活动,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承包招商会、洽谈会。建立国际招商引资资料库,负责国际招商信息对外发布,方便市内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资金、技术、人才和劳务的合作。

(三)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益访问,组织益阳市经济贸易、科学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贸促会(商会)代表团和市政府授权 组织的高级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组织、参与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文化、金融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

(四)负责全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代表益阳市参加国际贸易展览会;参与以市政府名义在国(境)外举办益阳经贸展览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和安排国(境)外来益举办的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

(五)开展国内外民间经济贸易有关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及信息调查等方面的服务。联系、组织中外经济贸易的有关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国际商会系统的对外经济贸易洽谈。

(六)指导、协调市内行业分会和县(市、区)国际商会的工作。

(七)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及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受理海事仲裁事物。出具益阳市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及单证。接受委托、代理中国企业在中国或外国公司、个人在益阳办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有关知识产权及技术贸易的咨询、承办相关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的代理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贸促会部门决算包括:

第二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益阳市贸促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29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89万元;支出总计295.69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14.09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95.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8万元,占93.2%;项目支出20万元,占6.8%。

四、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19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03万元,占7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2万元,占2.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41万元,占21.44%

住房保障(类)支出8.42万元,占2.8%。

六、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贸事务20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主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8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无购置支出

运行经费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及招商引资客商接待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7.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接待96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客商接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